(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8日電)「台北市公用天然氣用戶安全檢查自治條例」草案經市議會三讀通過,產發局今天表示,後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實施,未來若拒絕定期檢查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萬元罰鍰。產發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考量北市住宅密度高,對公共安全防護應更謹慎,所以自行訂定「台北市公用天然氣用戶安全檢查自治條例」草案,且昨天經台北市議會大會三讀通過,後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實施。其中內容明定,若有「用戶、不動產所有權人或使用者規避、妨礙或拒絕公用天然氣事業依天然氣事業法第48條第一項之定期檢查」,將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草案其他重點還包括,明定天然氣用戶管線設備有異常情形時的處理方式;用戶或使用者有損壞或變更天然氣管線設備之虞時,應先通知公用天然氣事業因應;以及明定強制檢查結果的處理方式,及違反法規義務罰則。產發局長林崇傑指出,基於公安考量,北市天然瓦斯公司為用戶提供天然氣管線設備免費定期檢查,但因一般民眾並無專業檢測能力,較不易察覺異常狀況,若透過定期檢查即能有效發現未知風險,且有效率維護公安。林崇傑提到,但仍有部分用戶不配合天然氣管線定期檢查,為避免發生類似瓦斯氣爆事件,所以才訂定自治條例加以約束。產發局提醒,民眾若收到定檢通知,就代表家中管線已有2年沒接受天然氣定檢,請務必配合;另為方便天然氣用戶,北市天然瓦斯公司也提供週末免費安檢服務。(編輯:方沛清)1070628關鍵字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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