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5日電)財政部近日修法,取消派任公股銀行董總「不得超過65歲」的天花板,遭質疑是在為公股銀行董總解套。財政部官員澄清,財政部並非首個修正派任要點的部會,沒有為任何人量身訂做。為配合行政院日前修正國營事業負責人遴選要點,財政部4日公告修正「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取消派任公股銀行董總的年齡限制。要點原本規定,公股銀行董總派任年齡不得超過65歲,且無論任期是否屆滿,年滿68歲時應即行更換。另外,限制公股銀行董監事,派任年齡不可以超過65歲,若有例外情形,才可專案報請行政院核准延長,若年齡已屆滿68歲,則得更換。要點修正後,財政部派任公股銀行董總不再有年齡限制,但董總年齡滿65歲,要每年報院或報部延長,以及除非有特殊原因並報院、報部核准外,逾68歲應立即更換。至於董總外的一般公股董監事,則嚴格限制年齡不可超過65歲,且不論任期是否屆滿.年滿68歲就要更換。日前立法院財委會上,許多在野黨立委對於公股銀行董總派任年齡過大提出質疑,認為違反管理要點規定,此次財政部修法,也引發外界質疑是在為這些公股銀行董總解套。對此財政部官員表示,此次修法主要是配合行政院對派任國營事業董總的規範修正,各部會須作法一致化,財政部並非首個修正派任要點的部會,包括交通部、經濟部等也一併適用,強調沒有為任何人量身訂做。(編輯:林孟汝)1070705關鍵字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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