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8日電)王姓業者和彰化秀傳醫院簽約負責醫院洗腎業務,秀傳醫院後來和業者解約,業者卻對外宣稱醫院即將倒閉且把病患轉到自家經營的診所,彰化地院判業者需賠償新台幣2100多萬元。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判決書,王姓業者開設的健康事業公司原本和秀傳醫院簽約,由醫院設立血液透析中心,服務洗腎業者,王姓業者的公司則提供設備和人員,不過業者的公司多次違反醫療法規,醫院要求業者解約,交接時又不配合。王姓業者唆使醫護人員和司機對洗腎的病患謊稱「秀傳醫院不再提供洗腎服務」、「秀傳醫院即將倒閉」,另將原本在醫院洗腎的病患轉移到公司經營的診所,秀傳醫院不滿病患流失,提告要求賠償2132萬多元。原告認為,被告明知醫院仍在經營洗腎業務,卻在合約終止前向病患灌輸「秀傳不洗腎了」等不實訊息,為奪取病患、增加營收,唆使醫護人員以及專門接送病患的司機向病患謊稱醫院不洗腎了等訊息,計算每人洗腎的醫材成本和費用,要求業者賠償損失2100多萬元。不過王姓業者向法官指出,病患是基於自由意志轉院,轉院後當中仍有病患沒有到他們所經營的診所就醫,且秀傳醫院在計算損失時,計算方式有問題,要求賠償2100多萬元的金額過高。法官認為,所謂的就醫自主權指的是病患能對等、清楚取得醫療資訊為前提,就證人證詞來看,被告僅告知病患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對病患造成誤導,對於醫院要求賠償的金額,由於都有收支表等資料,因此判准醫院所提金額,業者需賠2132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翁翠萍)1070918關鍵字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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